(二)清理核销往来款项
1. 清理暂付款(借款)
请各单位(各项目负责人)年底结账前办理还款及冲账手续。
2. 清理暂存款
请各单位(各项目负责人)在财务处主页“来款信息查询”栏目、“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—财务查询系统—来款信息—来款查询”模块、手机端“紫荆e站办事大厅—部门直通车—财务处直通车—财务信息查询—来款信息查询”中认领校外单位来款,并及时办理科研经费、专项经费入账及到期履约保证金退回等手续。对于挂账1年以上无人认领的来款,将按《华南农业大学暂存款管理办法》(华南农办(2018)109号)规定,统一收归学校统筹使用。
3. 核销预借发票
请各单位(各项目负责人)及时核销预借发票。对于已经开具票据且款项已到学校,但尚未认领的,请于12月23日前在科研系统中认领经费,财务处将根据科学研究院推送的入账单办理入账及开票手续;如受票方尚未付款的,请催促受票方及时付款或退回已经开具的票据。联系人:财务处会计科18号窗(行政楼214室)丘露平,电话:38632415
4. 核销预借财政票据
请各单位(各项目负责人)及时核销预借财政票据。对于已经开具票据且款项已到学校,但尚未入账的,请于12月23日前办理入账手续;如受票方尚未付款的,请催促受票方及时付款或退回已经开具的票据。联系人:资金科4号窗(行政楼117室)何静,电话:85288007。